2017 年长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是怎样的?长春医疗保险缴费个人需要缴纳 2%,用人单位需要缴纳 7%。缴费基数是怎样的?长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2800.70 元,上限为 14003.49 元。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7 年长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基数。
2017 年长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长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缴纳 2%;用人单位缴纳 7%。
2017 年长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长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2800.70 元 /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4003.49 元 / 月。
2017 年长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成年居民缴费标准为 640 元;个人缴纳 220 元,补助 420 元。
2、大中小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 460 元;个人缴纳 40 元,补助 420 元。
3、生活困难未就业缴费标准为 640 元;个人缴纳 120 元,补助 520 元;
4、城市三无人员个人不用缴纳,补助 640 元;
5、孤儿不用缴纳,补助 460 元。
2016 年长春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长春住院医疗保险医疗费超过 8000 元以上,给予分段报销。
1、0–1 万元 (含 1 万元) 以下报销 50%;
2、1–5 万元 (含 5 万元) 区间每增加 1 万元,报销比例提高 1%;
3、5–10 万元 (含 10 万元) 报销 65%;
4、10 万元以上报销 80%,报销额度不封顶。
2016 年长春社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一、医疗费报销比例
1、1800 元以上医疗费报销比例是 50%;
2、7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医疗费报销比例 70%;
3、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医疗费报销比例 80%。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从起付标准到 3 万元的费用,报销 85%;
2、3 万元到 4 万元的费用,报销 90%;
3、超过 4 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报销 95%;
4、退休人员个人报销的比例是在职居民的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