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病住院了,尤其是大病,就需要一大笔的医疗费用。如果有参加社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获得该款保险的赔偿金。但很多人对该款保险住院时的报销标准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很多都有这样的疑问,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大多数的成都城镇居民会在参加一份社保的基础上,还补充一份医疗保险。当参保人生病住院时,不但可以在社保的基础上报销一部分,还可以在补充医疗保险中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但很多人对其报销标准并不能很了解,那么,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针对这一疑问,小编特此访问了保险业内专业人士,保险专业人士表示,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标准根据缴纳年限而定,缴费满 1 年不满 3 年的报销 300 元;缴费满 3 年不满 6 年的报销 400 元;缴费满 6 年不满 9 年的报销 500 元;缴费满 9 年不满 12 年的报销 600 元;缴费满 12 年不满 15 年的报销 700 元;缴费满 15 年以上的报销 2000 元。另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多份补充医疗保险并且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合算报销医疗费用红,但一次合计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 1 万元。
由此可见,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根据缴纳年限而定的。大家在报销时一定要看清楚已经缴费的年限,这关系到参保人报销金额的多少。其中,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最高是不能超过 1 万元,最低报销金额为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