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合并城乡居民医保,可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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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7 15:44

近日,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 “ 意见 ”),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在明确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同时,还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的缴费比例。

国务院提出合并城乡居民医保, 可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重!

国务院提出:合并城乡居民医保,可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重!

国务院在《意见》中提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了新农合所有的参合人员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即覆盖除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可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此次《意见》中明确了统一后的医疗保险,可继续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同时可以鼓励单位、集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资助和扶持。而现有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差距比较大的地区,可以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 2 年至 3 年的时间进行逐步过渡。经过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是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的。另外,《意见》还明确表示了统一的医保制度将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还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的缴费比重。

最后,人社部的医保研究室王主任还建议,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 3:1。

综上所述,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表明了,合并城乡居民医保,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通过时,还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的缴费比重。

 
招财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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