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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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08 18:14

贫困人口的就医难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积极解决的问题,贫困人口由于自身经济的限制,生病后更需要医疗保险救助。那么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有哪些政策呢? 医保报销和救助标准是多少? 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对象

1. 特困人员;

2. 低保对象。

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标准

1. 以上两类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时,以高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

2. 其他贫困人口按照实际缴费标准的 60% 进行资助;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救助标准

1. 提高门诊统筹待遇:贫困人口县 (区) 域内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封顶线每人每年 200 元。

2. 提高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县 (区) 域内 60 岁以下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 65%,60 岁以上 (含 60 岁) 报销比例为 70%。目前报销比例高于此标准的县(区),按照实际标准执行。

3.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在市 (县) 域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 10%。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救助标准

1.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 6000 元,年度累计负担一次,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报销不同比例。

2. 年度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至 10 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 55%; 超过 10 万元 (含 10 万元) 的部分,报销 70%,年度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

1. 起付线:6000 元。

2. 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市区内特困人员按照 100% 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 7 万元;

3. 低保对象按照 75% 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 5 万元;

4. 其他贫困人口按照 50% 救助。

5. 单病种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3 万元,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 4 万元。

6. 综合救助:对特困人员按照 100% 救助,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 70% 救助,其他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 50% 救助,单病种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低于 3 万元。

贫困人口医保结算流程

1. 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贫困人口县 (区) 域内住院就医,个人无须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交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其余住院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再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机构定期结算。

2. 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县 (区) 内医疗机构要专门针对贫困人口设置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信息系统对接和即时结算。

 
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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