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人员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多少呢? 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离休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和流程。
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 100%。
2. 退休职工工龄 30 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 90%。
3. 退休职工工龄 21 年至 30 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 85%。
4. 退休职工工龄满 15 至 21 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 80%。
5.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 15 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 75%。
6. 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 75%。
7. 住院床铺费报销 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范围
1、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 (换) 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急诊除外) 就医发生的费用;
5、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 1 月 20 日前申报。
不予办理情形: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材料
1、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汇总单 原件 1 份
2、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原件 2 份
3、收费票据 原件 1 份
4、住院费用结算单 原件 1 份
5、出院诊断证明 原件 1 份
6、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 原件 1 份 异地费用除外
7、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 (院) 单 原件 1 份 仅限医院转诊时提供
有下述情况中的一个或多个,需按照要求分别提交材料
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费用的,另需提供
8、门诊收费票据、费用明细、医保处方 原件 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费用可提供门诊发票、处方及明细,其他材料同普通住院费用
急诊入院的,另需提供
9、急诊证明 原件 1 份 仅限急诊入院提供
未发卡、卡丢失补办的,另需提供
10、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或新发与补 (换) 社会保障卡证明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复印件 1 份 材料三选一
外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另需提供
11、外伤情况说明 原件 1 份 加盖用人单位 / 社保所公章
离休人员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