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生效日 (2020 年 10 月 1 日) 前已确诊下列重大疾病的 1 种或几种,并因该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 但其他保障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仍可申请理赔。重大疾病如下:①肿瘤类: 恶性肿瘤 (含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②肝肾疾病类: 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③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 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 / 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 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 3 级高血压; 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指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 型糖尿病) 或 2 型糖尿病,且伴有局部并发症(含心脏、肾脏、脑血管、视网膜、周围血管病变);④肺部疾病类: 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