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1 太平人寿重疾择优理赔方案!重疾新规落地后,各大保险公司推出重疾择优理赔方案,在重疾新规之前投保的重疾险,哪个对消费者有利就按照哪个理赔。
2020 年 11 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简称“新规范”),并将过渡期设置到 2021 年 1 月 31 日。各大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重疾择优理赔方案。而太平人寿作为国内七大保险公司之一,也优先推出择优理赔方案。
太平人寿重疾择优理赔方案
对于被保险人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含)之后初次确诊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在客户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可基于 2007 版标准重疾定义或 2020 版标准重疾定义,择优选择有利于客户的疾病定义标准作为赔付依据。
除该疾病定义择优选择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内容均保持不变。
举个栗子:
适用择优方案一
客户在 2007 年之前投保重疾产品
2004 年 3 月 1 日,吴先生投保太平真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 10 万元。2020 年 12 月 5 日,因疾病实施胸腔镜辅助下切除了病变的主动脉血管,该手术属于客户购买险种的重大疾病种类,但不符合该重疾种类的疾病定义,不能获得赔付。
根据择优理赔方案,胸腔镜辅助下切除的治疗方式,满足 2020 版新重疾定义标准,且出险时间在新标准发布后,吴先生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 10 万元。
适用择优方案二
客户投保 2007 版标准重疾定义的重疾产品
2018 年 11 月 25 日,黄先生投保【福禄康瑞 2018】,保额 30 万元。2020 年 11 月 8 日,黄先生罹患阿尔茨海默病,智能严重衰退,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评估结果为 3 分,但自主生活能力未完全丧失,两项日常生活无法独立完成。该疾病属于客户购买险种的重大疾病种类,但不符合该重疾种类的疾病定义,不能获得赔付。
根据择优理赔方案,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评估结果为 3 分,满足 2020 版新重疾定义标准,黄先生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 30 万元。
太平人寿择优理赔案件
近日,太平人寿就赔付了一例重疾择优理赔案件,仅用 4 小时完成理赔。
2013 年 9 月,家住青岛即墨的 A 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太平人寿康颐金生 B 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额 5 万。2020 年,A 先生突发脑出血,随即住院治疗。突如其来的意外,让 A 先生一家措手不及。出院后的 A 先生开始康复治疗,12 月,A 先生复查被诊断为右侧肢体肌力 2 级。随后,A 先生前往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申请理赔。
按照 2007 版重疾定义,A 先生的情况未达到保险合同条款“脑中风后遗症”重疾的赔付标准。太平人寿重疾择优理赔方案发布后,依据 2020 版“重疾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定义,A 先生的病情符合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 2 级(含)以下”等三种条件之一的新定义重疾标准。服务人员随即通过“秒赔”系统为 A 先生办理重疾理赔申请,用时 4 小时即完成理赔。最终,成功赔付 A 先生 53791 元。
总的来说,择优理赔,就是重疾新规之前投保 重疾险 的用户,新旧定义对这一病种的定义不同,哪个对消费者有利就按照哪个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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