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女性特定疾病保险的重要性
根据国家癌症中心公布的数据,2014 年全国女性乳腺癌新发病例约 27.89 万例,占女性恶性肿瘤发病 16.51%,位居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第 1 位。2014 年全国女性乳腺癌死亡病例约 6.60 万例,占女性恶性肿瘤死亡 7.82%,位居女性恶性肿瘤死亡第 5 位。
乳腺癌已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女性健康的恶性肿瘤之一,根据国际癌症研究署 (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 全球癌症发布报告,中国女性乳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在全球 184 个国家和地区中处于较低水平,但是发病人数占全球的 11.19%,仅次于美国,且近 20 年来发病率与死亡率增长迅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二、长城爱相宜女性特定疾病保险保障内容
投保人 | 被保险人 | 险种名称 | 缴费期间 | 保险期间 | 保险金额 | 年交保费 | 保费合计 |
母亲 | 母亲 | 长城爱相宜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 10 年 | 保至 60 周岁 | 20 万 | 1920 元 | 3960 元 |
儿子 | 长城吉祥宝贝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 10 年 | 保至 18 周岁 | 30 万 | 2040 元 |
投保年龄:18 周岁 -50 周岁女性
母亲:健康保障金 200000 元
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40000 元
女性特定器官癌症保险金:200000 元(如已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则给付 160000 元)
乳腺癌保险金:200000 元(如已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则给付 160000 元)
乳腺癌康复保险金:20000 元
乳房再造术保险金:20000 元
儿子:健康保障金 300000 元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300000 元
自闭症保险金:75000 元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疾病或需接受本合同所定义的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①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②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③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疾病或需接受本合同所定义的手术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