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农村合作医疗险报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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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8 17:50

新农村合作医疗简称为 “ 新农合 ”,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下面来介绍其报销的相关知识。

2017 新农村合作医疗险报销须知

2017 新农村合作医疗险报销须知

据了解,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主要报销参加者在统筹期内因患病在定点医院机构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1、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按照赔偿规定,赔偿额为 55%,每人每日不超过 40 元。没人每年补偿限额为 100 元,年度补偿额不足 100 元,余下部分会累计下一年使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的时候必须出示身份证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疗费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使用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 元)以后,全年发生未结报门诊医药费用的起付线为 2000 元,超过起付线门诊医药费用按照 25% 予以补偿,全年累计不成限额为 1500 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2、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定点医疗就诊入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需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的时候,由所在医院按照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以及以上的医院发生住院医药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出院以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

3、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①起付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市外医院 600 元,市区二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400 元,市内其它定点医院 100 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②补偿比例。如何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二甲医院按 75% 补偿,定点医院按 90% 补偿。经转院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市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 80% 补偿,未经转院到市外医院就诊的按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 70% 补偿。务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市外定点医院的标准予以补偿。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最高限额 200000 元。

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疗机构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参保者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进行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将分段计算,累计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设有最高限额。

需要提醒的是,新农村合作医疗所有的医疗项目都进行报销,比方说,如果参保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费用的话,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不报销的。

 
招财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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