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无忧保重疾险保什么?好不好?案例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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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03:14

太保无忧保重疾险投保规则

太保无忧保重疾险保什么? 好不好?案例演示

投保年龄:18-45 周岁

交费方式:5、10、20 年交,或交至 60 周岁

保险期限:保至 60 周岁或保至 70 周岁

基本保险金额:每份 10000 元

起保标准:5 份,年交保费不低于 800 元

等待期:90 天

太保无忧保重疾险保什么?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 给付发生时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

(1) 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 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重大疾病保险金

(1) 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非意外原因被确诊初患重大疾病的, 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2) 等待期内因非意外原因被确诊初患重大疾病的, 按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太保无忧保重疾险好不好? 案例演示

李同学刚满 24 周岁, 初入社会的他,意气风发、跃跃欲试,但长期面对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偶尔也有些应接不暇。对此,小李决定为自己多一重保障,经再三考虑, 他为自己投保了太保无忧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小李为自己投保了 100 万保额, 并选择交至 60 岁、保至 60 岁, 年交保费只需 5500 元, 相当于每天 15 块钱。保费压力小,
120 种重疾保障一点也不少, 简直物美价廉!

90 天等待期后,小李的保障利益如下:

重大疾病保障:若小李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 120 种重大疾病之一, 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共 100 万元, 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障:若小李不幸身故或全残, 且此前未发生过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按照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费总额与保单现金价值取大, 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

 
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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