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重疾险2012你知道吗?投保后可以享有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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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22:39

在配置终身重疾险的过程中,很多人会倾向于简单化一次性的配置方式,选择终身重疾险,想要因此而一劳永逸。那么终身重疾险那么多,到底哪款产品才是你的“菜”呢?一起来看看 康宁终身重疾险 2012,了解一下我们在投保后可以享有哪些权益吧。

全文小编将以保险案例的方式分享给大家,看看这款产品具体的保障责任如何。

康宁终身重疾险 2012

A 先生,30 岁,选择了这款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 2012,基本保额选择了 30 万,十年交交费方式,每年需交 16350 元,略贵啊~ 很贵啊~ 看看具体保障的内容: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针对 A 先生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的 180 天以内,如果因首次罹患并确诊的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合同及时终止,国寿保险公司直接按照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作为重疾保险金给付给 A 先生;

针对 A 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的 180 天后,如果因首次罹患并确诊的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合同及时终止,国寿保险公司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 30 万作为重疾保险金给付给 A 先生;

针对如果 A 先生已经领取了特定疾病保险金的,会按照扣除这部分金额后的余额给付重疾保险金。另外如果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医疗的,没有等待期 180 天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针对 A 先生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的 180 天以内,如果罹患并确诊的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国寿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 A 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的 180 天后,如果因首次罹患并确诊的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的,国寿给付 20% 的基本保额 6 万元作为特定疾病保险金,仅限一次,合同继续有效。

三、身体高度残疾或者身故保险金

针对 A 先生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的 180 天以内由于疾病原因造成死亡或者残疾的,国寿给付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针对 A 先生由于上述以外的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 30 万元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以上就是关于投保康宁终身重疾险 2012 的具体权益介绍。

 
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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