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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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11:33

【导读】医疗保险费是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成的。当参保职工因病就诊时,可以从中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额。它体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只有按时缴纳足额的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报销权利。

医疗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费是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成的。当参保职工因病就诊时,可以从中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额。它体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对待的原则。只有按时缴纳足额的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报销权利。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 (含退休职工) 工资总额的 6% 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 2% 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 (职工) 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 60% 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按每人每年 120 元的标准 (含退休职工) 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 70%,职工个人负担 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方式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于每月 1 至 10 日全额缴纳。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按月全额直接划拨,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地税部门根据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征收计划按月征收。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用人单位于每年 1 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医疗保险费用欠费处理

用人单位和个人中途未申报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费的当月起暂停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和个人账户的划拨。同时,按日加收 2‰的滞纳金,暂停享受待遇期间的医疗费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恢复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首先应补清欠缴的保险费和滞纳金,然后再恢复对该单位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

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 2%,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例。

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的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个人缴费基数,应该指出不是按本人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为基数,而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务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农合医保并轨

我国实施农合医保并轨后,将会对缴费标准、待遇范围等进行统一。这不仅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而且还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

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将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筹资缴费标准、统一补偿待遇等。未合并轨前二者各自统筹,缴费标准、待遇范围和标准均有差异。

合并轨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农合参合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其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享受再次补偿。再次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 50%,且上不封顶。这提高了参保(合)人员的医保待遇,减轻了他们的医疗经济负担。

特殊门诊最高报销比例

消费者的所在地区不同,其特殊门诊最高报销比例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以洛阳市为例,该市的特殊疾病门诊病种报销比例为 80%,成都市则是按照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支付费用。

 
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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