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是职工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虽然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很多职工对其了解都不非常清楚。那么,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凡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那么退休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时,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 2000 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 2000 元以上部分报销 50%,个人自付 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 2 万元。
3、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 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 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75%; 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70%。
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 (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5、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 疾病诊断证明 ”,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退休职工医疗费用结算是多少
通过以上介绍,大家知道了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医疗费结算上,每一次预支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300 元。如继续住院治疗预支款不足时,应由医疗单位出具通知单,提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付款,并在再次支付预交款时收取前一次预付款的自费部分。患者病愈出院时,应由医疗单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按三方规定共同办理出院医疗药费结算。此外,患者病愈出院时,因病情需要继续服药的,按规定慢性病用药量不得超过 7 至 9 天,急性病不得超过 3 至 5 天,否则按自费处理。
以上便是 “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