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重疾险市场发生了一件轰动的大事。各重疾险纷纷下架,不久后又纷纷上架了新的定义的重疾险。
新定义重疾险,与旧定义相比,的确发生了不少变化。那它的理赔情况有变得更宽松了吗?
下面我们分为两个部分,看看它的重疾理赔和轻症理赔情况,有没有变宽松。
一、重疾理赔变宽松了吗?
不同病种,有的理赔变宽松了,有的变严格了,我总结了一张表,大家可以看一下:
下面,我们主要说一下 6 种高发重疾的理赔情况变化。
(1)恶性肿瘤 – 重度:变严格
表格左边是旧版的疾病定义,右边是新版,主要差异已经标红。
不过疾病条款都晦涩难懂,你也可以直接看表格下面的结论。
可以看到,《新定义》将恶性肿瘤的描述改为 恶性肿瘤 – 重度,是为了和恶性肿瘤 – 轻度作区分。
恶性肿瘤占 70% 以上的重疾理赔,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病种。《新定义》把以下两种癌症从重疾变为轻症:
TNM 分期为 I 期或更轻度的 甲状腺癌
G1 级或更轻度的 神经内分泌肿瘤
之前一些难以界定的情形,例如 交界恶性、潜在低度恶性肿瘤 等,也明确了不保。
这么看来,恶性肿瘤的理赔变严格了,对我们不是很友好。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变化不大
首先,疾病名称也有改变,从“急性心肌梗塞”改为“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在理赔条件上,虽然看上去增加了不少的限制,但我们在咨询专业意见后,发现差异其实不大。
甚至因为有了更明确的标准,理赔操作上会更容易一些。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变化不大
疾病名称也增加了“严重”,也是为了和相应的轻症作区分。
这个病只是改了一下表达方式,在理赔实操中没什么变化。包括: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改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的“肌力 2 级”。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改为“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变宽松
重大器官移植术的理赔相对变宽松了,主要体现在:
新增“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而且“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定是异体移植。
异体移植,是指移植的器官不是自己的。例如不能把左边的肾移植到右边,这样不能获赔。
(5)冠状动脉搭桥术:变宽松
不再要求做“开胸手术”,“切开心包”的微创手术也能理赔,变得更宽松了。
这一顺应医学发展的改进,对我们消费者是好事。
(6)严重慢性肾衰竭:变化不大
在疾病定义上,将“终末期肾病”改为“严重慢性肾衰竭”,在理赔条件上变化不大。
原来的“尿毒症期”和新的“慢性肾脏病 5 期”,实际都属于肾衰竭晚期,没什么差别。
到了这个时期,每周至少需要做几次透析。所以,虽然规律性透析看上去更严苛,其实也差不多。
总结下来,6 种高发重疾中,除了恶性肿瘤变严格了,其他都变化不大或有所宽松。
接着我们再来看一下高发轻症的理赔情况变化。
二、高发轻症,理赔变宽松了吗?
现在几乎所有重疾险都能保几十种轻症,不过各家公司的理赔标准是不一样的,《新定义》相当于把最高发的 3 种作了统一。
那么,这几种的理赔情况有哪些变化?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为了方便理解,下面拿热销产品“康惠保旗舰版”来对比:
(1)轻度恶性肿瘤
《新定义》直接将原位癌剔除,保障变少了:
不过在这 3 大轻症以外,保险公司 可以自己增加新的轻症,也可以把原位癌重新保障进来。
(2)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这个病和重疾的“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一样,都是在描述上更严谨,理赔实操上变化不大。
目前市场上的“不典型心梗”条款并不是统一的,有些公司理赔会更宽松。
(3)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新定义》和目前的主流条款没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