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疾病保险有什么好的选择?中国人寿终身疾病保险尊享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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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1:20

当今世界发展的越来越快,大家的经济收入水平也再不断的增加,与此同时,各类支出也在不断上升。最关系到大家的就是医疗支出,对于我们来说,一个健康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预知疾病的发生,一旦有了重疾,可以说是会压垮一个家庭,尤其对于家庭的顶梁柱来说。所以很多人都很有预防意识的选择了购买疾病保险。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就是 中国人寿终身疾病保险尊享版 的相关内容。

中国人寿终身疾病保险尊享版

一、终身疾病保险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 100 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二、中国人寿终身疾病保险尊享版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 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疾病(无论一种或 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 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 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 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 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 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 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 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10 万元,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 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三、保险费情况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 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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